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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0后被房价“逼疯”,如何不啃老?

发表于2011-12-28
80后被房价“逼疯”,如何不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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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新兴族类层出不穷,从常见的蚁族、月光族、丁克族,到另类的御宅族、飞特族、乐活族,数不胜数,其中有一个族类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了媒体上——啃老族(注:为行文方便,以下“啃老”及“啃老族”的引号省略)。

啃老现象的蔓延是与本世纪以来,80后一代逐渐步入社会同步发生的,许多已经成年的“大孩子”却由于种种原因,成天赖在家中不外出工作,每天依然像学生时代一样吃喝爸妈的老本,这样的人就被称为啃老族。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也就是说,在当今中国,啃老族已经成为随处可见普遍存在的一个庞大族群了。

禁止啃老首次入法

面对愈演愈烈的啃老现象,政府部门也看不过去了。近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人们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除了之前已经被媒体炒得火热地规定子女需要“常回家看看”没有修改外,修改稿还增加了一条更加劲爆的内容——对“啃老”现象做了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吞、抢夺、转移、隐匿或者破坏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物。”

若违反这一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条例》修改稿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官难断啃老族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啃老这种“家务事”,如今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定,是否有这个必要呢?这一问题在社会上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无锡市民王阿姨对啃老现象深有体会。“我儿子都34岁了,啥毛病都没有,可就是不找工作,儿媳的工作也不稳定,小两口就住在我家,全靠我们老两口养着。”一谈到这些,王阿姨就直摇头。“他们既不出去找工作,也不说什么时候搬出去,吃喝玩乐都让我们负责,尤其是出去玩没钱了,心安理得地跟我们要钱花,我们老两口每天省吃俭用,也经不起他们这么啃,我们那点家底迟早要给他们啃光的!”

可同样是中老年妇女,另一位南京市民赵阿姨却表示很理解儿女的难处,“我儿子今年26岁,暂时也没有工作。我觉得也不是孩子故意要啃老,他学历本身不高,之前的工作三班倒太辛苦了,工资也才两千多块钱,最后就辞职了。”赵阿姨这样对记者表示,“我们也在帮他找工作,但现在就业形势这么差,好工作哪这么容易找?我们做父母的条件还可以,补贴孩子点生活费也问题不大。”

发表于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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