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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常看望老人违法 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7-02

近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其规定“不常看望老人是违法行为”,针对这一点,许多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子女看望和赡养老人入法是好事”,也有人认为“冰冷的法律条框给不了老人温暖,道德和责任需要用法律来规范本身就是一种畸形,在畸形的背景下还会出现更多社会矛盾与制度问题”、“假期、出行费用、热门时段买票难都是硬伤”、“儿女有自己的难处,又有谁不想每天陪父母”等等。。

关于“看望老人入法”的问题,你怎么看?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国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在老人赡养方面,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该法还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发表于2013-07-02

这个怎么监管?基本上很难

发表于2013-07-02

我想回家

发表于2013-07-02

要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2013-07-02

不好实施的吧

发表于2013-07-03

做个孝顺孩子

发表于2013-07-03

一千在外地工作回家真的很不方便,因为这个我回到了廊坊现在天天和老爸老妈住在一起哈哈

发表于2013-07-03

不经常货架看望老人的属于违法行为

发表于2013-07-03

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这个怎么监督呢

发表于2013-07-04

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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