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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别傻了 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没那么大

发表于2015-01-14
标签:土地 国土资源部 申请 房价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快要实行了,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颇多,更多的是集中在房价上。因为当普通百姓看着有数套数十套房子的官员如何逍遥时,不知有多愤愤然,不少人认为,贪官们就要抛房了,房价短期内要大跌了。人人都能买的起房就不是空想了。。。还会紧跟着出台房产税,持有多套房的富人们都会抛房,新增需求也会大幅萎缩,中国房价长期看也将熊途漫漫。但是,果真如此吗?




   如果你真的天真的信以为真了,那么就太傻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条清楚界定了出台条例的原因与目的: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这几点与调控楼市、打压房价没有直接关系。没有直接的关系!!好吗?!!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就是将原来分散在国土、房管、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职能,整合到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规范登记行为,是指通过立法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强调的是“方便”,而不是“要求”,更非“强制”。比如简化申请程序,强调当场审查的原则;比如减轻申请负担,规定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比如尊重申请人意思自治,规定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一些人没有意愿将已有的房产、土地等进行登记,政府是不能强制要求他们登记的


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有些人可以不把自己占有的不动产进行登记,但这些人的权利也没有法律保护。比如,房产不能进行抵押,也不能进行合法转售。对于已经登记的个人不动产,政府及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并非什么人都可查询别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申请查询。呵呵。


所以说啊,别傻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目的并非为了抑房价,也不是为了反贪。对楼市和房价的冲击,远没你想的那么大。


发表于2015-01-14

现在还有什么政策能形成对房价的冲击呢?

发表于2015-01-14

想房价降的人真是太傻太天真了


发表于2015-01-14

楼主说的也有些偏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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