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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车位调查报告:你的人生到底需不需要车位?

发表于2013-05-08

房子买了,好多人估计都会考虑车位的问题了。很多人会想这停车位会卖多少钱呢?该不该买停车位呢?你是怎么想的呢?

目前好多人不禁感慨,不是买不起车,而是养不起车,买不起车位,现在一个车位的价钱相当于一辆普通车甚至微高档车的价钱了,那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先来说一下车位的情况:

目前,小区车位主要有四种。

1、人防工程车位:开发商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只拥有使用权(如果开发商将建设人防工程的成本已经分摊到销售的商品房的成本当中,则使用权的归属也随之转移);

2、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何使用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3、单个业主购买车位:由业主出资购买,产权属于业主;

4、开发商所有车位: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不计入公摊,可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的。

基本上现在的地下车位都是无产权,以前的地下公共型设施,如隧道、地铁、人防等,国家通过划拨方式建造,投资主体都是国家,属国有确定无疑。但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力度的日益增大,其资金来源已经不再局限于政府投资,大量吸引民间资本成为必然,而民间资本投入,必然期望某种回报。如果不能证明物权是投资人的,不仅会造成诸多不便,还会使投资者获益缺乏法律保障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专家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以上信息为引用。

发表于2013-05-08

哇。。。好专业的样子,收做己用了

发表于2013-05-08

我想买车 但是面对车位 我犹豫了

发表于2013-05-08

这么专业

发表于2013-05-08

以后应该都需要吧

发表于2013-05-08

好悲催的一件事啊

发表于2013-05-08

我的人生需要车位

发表于2013-05-08

车位应该充足才是 不能成为这么大的漏洞

发表于2013-05-08

车位是个大问题

发表于2013-05-08

车位需要看自己了  不过一般有个车位舒服点 每天不用为了到处找车位而烦恼  另一个还要取决小区车位管理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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