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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节饭店消费谨防“陷阱” 吃饭可要吃高兴

发表于2015-02-19

 新春佳节,很多市民都选择全家到饭店就餐。但到饭店吃饭,一些商家会在算账买单中暗藏陷阱。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提早认清一些饭店的陷阱:

服务收费不明确,误导消费者。如提供的餐具、餐纸、点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

在不同的消费场所,如大厅、包间消费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且没有明确的价目表,因而结账时常引起消费纠纷。

商品的质量、数量造成短斤少两。是一些海鲜酒楼的经营者,把已称好的生猛海鲜装模作样拿给消费者看,但拿到厨房烹调时随意调换,造成分量不足等现象。

规定一次性最低消费。一些饭店限定最低消费标准,在消费者的消费没有达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情况下,向消费者硬性推销一些商品以达到最低消费标准。

谢绝自带酒水进入餐厅。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开瓶费没有标准;一些酒楼老板为了阻止顾客自带酒水,收取了消费者难以承受的服务费或开瓶费。

市民到饭店消费时,多留一个心眼,除了看清各种收费标准外,还要了解清楚服务内容、价格等相关问题。结账时,别忘了索取菜单和,一旦发现被“宰”时,可向12315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5-02-19

还是在家吃比较安心啊。

发表于2015-02-19

如果不是人多,可能还是在家吃比较的好。

发表于2015-02-19

黑心饭店太多。

发表于2015-02-19

廊坊的饭店还好吧,市场竞争很激烈的

发表于2015-02-19

在家吃,看谁敢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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