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定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

发表于2015-07-22

 

在目前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大多数会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缴纳认购款。

所谓认购是指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法定签署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认购书》被视为要约合同。虽然《商品房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该房源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并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有效协议,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开发商将定金退还。

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以下两种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所买房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定金退还的(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买的房源虽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商品房认购书》中没有注明房号、面积、价格等主要条款内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定金退还的。

发表于2015-07-22

哎,防不胜防

发表于2015-07-22

谨防开发商把戏

发表于2015-07-22

考虑清楚再出钱,别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5-07-22
不二不萌,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定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