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王老师说产权】详解“产权”,您还有不明白的吗?
- 发表于2014-04-09
也就是说我们平时说的产权指的是土地权,而不是房子的权呗
- 发表于2014-04-09
我一直以为房子产权就是建筑的呢
- 发表于2014-04-09
好棒,这些都了解了,但是还是不那么明白。
- 发表于2014-04-09
产权是大家都关注的问题
- 发表于2014-04-09
现在还不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会怎么样
70年大产权还不错
- 发表于2014-04-09
产权,有多年呢
- 发表于2014-04-09
是挺详细的,不过很多东西都没有个下文,全都是法律空白啊。
- 发表于2014-04-09
中国商品房才20年啊,好短。。
每个人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关注产权年限问题,那么产权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哪些分类?它的来源是什么样儿的?产权结束后房子将怎么处理?
王老师这就给大家说明这个“产权”问题。
首先,度娘告诉我们。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其次,房子产权有哪些分类呢?不同分类的的房子又将用来干什么?请看下表:
产权名称
土地权
费用缴纳类型
权属证明颁发
单位
抵押、贷款等
地上房屋类型
土地使用权年限
大产权
国家
土地
出让金等
国家,房管局
可办理
可有商业,住宅,经济适用房(经适房),限价房等
70年:居住用;
50年:教科文体工用;
40年:商旅娱用;
小产权
集体
未缴纳
乡政府或村
不可办理
普通住宅
没有明确时间,可随时终止
第三,产权的来源是什么?这时就体现熟知国家法律的重要性了。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最后,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呢?对!就是我的房子产权期限结束了,我们该何去何从?
关于这点,目前还没文件,毕竟商品房出来也才20来年。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也就是房子要是不倒还是你的。但是你得交土地出让金,要是房子倒了或成危房,那国家无条件收回。
这么说,大家该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