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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发表于2011-03-28
 病有所医是现代社会福利不可或缺的一种,而在中国诸种“改革”当中,医疗保险体制却遭受举国痛诟,公认这项改革有三大缺陷: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政府投入不足和医疗服务公益性缺失。最常见的指责是认为医保体制改革之所以失败,原因全在于过度市场化。
  
  医疗体制改革的缺陷易于总结,但将其失败归咎为过度市场化却过于简单。因为从历史经验中可以看到一点,正是市场经济催生了平等理念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它要求法律认可和平等地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并反对特权和垄断。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既不能让本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最低医疗保险,同时又在医疗保障中设置了按照干部行政级别分级享受医疗待遇、分级给药的规定。这些其实都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悖。
  
  其实,无论在哪个国家,医疗事业都有其双重性,既有市场属性,即追求盈利的一面,也有其公益性的一面。所谓“市场属性”指的是医护人员的服务及医疗设施的使用均需用钱购买;所谓“公益性”指的是政府应该拿出钱来,为本国人民购买医疗服务,这里说的“购买”就是说政府要用公共投入建立医疗保障体系,让医疗部门既能够满足盈利需要,又能保持其公益性特点。
  
  兼顾公益性与市场属性,其实就是国家与市场关系的调整。虽然各国医疗制度存在诸多差异,但两大趋势却是共同的:一是医疗保障体系趋向普遍覆盖;二是医疗服务体系趋向“有管理的市场化”。而中国却正好呈现了两大相反的特点:一是医疗保险覆盖率过低(城市里只覆盖了50%人口,农村里只覆盖了20%的人口);二是医疗市场缺乏有效率的监管,从而导致医疗制度面临公益性不足与市场化不足的双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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