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站长公告】关于发帖标准与奖惩

发表于2011-05-13

1.帖子题目内容中不许出现推销信息

例如:XXX  电话 or XXX QQ号 

一经发现立即删帖,屡犯不该的封ID,换着马甲发的封IP。

 

2.如有个人信息,有助于大家分享,或推销自己的,可以在签名中注明。

 

3.帖子内容优秀(对大家在买房有帮助或信息真实反映楼盘内部情况)的,一经被选作固定或精华帖奖励586房天下银币。

银币查询方式请见:房天下论坛又升级啦~~~花店 银行又回来啦。。。各种求爱都给力   

http://bbs.langfang.fang.com/zzrx~-1~135/50100055_50100055.htm

 

银币作用:房天下银币的获得途径和用途,做一个房天下论坛达人

http://bbs.langfang.fang.com/xhls~-1~104/50098706_50098706.htm

 

4.此规定发布后即时生效,在此规定前发表的有关帖子不予惩罚。

 

希望大家 多多发表对大家有益的帖子,论坛是一个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帮助的地方,我不希望它变成一面广告墙!!谢谢大家的合作!

发表于2011-05-13
廊坊放羊,您好!你所发的帖子“站长公告关于发帖标准与奖惩”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站长热线业主论坛固顶帖>>

点击“版主推荐”查看廊坊业主论坛固顶帖和精华帖。
发表于2011-05-13
廊坊放羊,您好!你所发的帖子“站长公告关于发帖标准与奖惩”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站长热线业主论坛精华帖>>

点击“版主推荐”查看廊坊业主论坛固顶帖和精华帖。
发表于2011-05-13
支持。。。。
发表于2011-05-13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11-05-13
发表于2011-05-13
发表于2011-05-13
好嘛好嘛!
发表于2012-02-27

好,学习了,支持

发表于2012-03-22
@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