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我市开展预防手足口病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发表于2008-07-30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自5月10日起,该所开始对市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手足口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密度较大、通风不良和清洁、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了解,5月10日至5月17日,市卫生监督所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05家,其中,宾馆、饭店26家,商场、超市11家,美容美发场所57家,文化娱乐场所8家,游泳场(馆)3家。开展各类公共场所微小气候进现场快速检测105家,合格92家,在检查中对13家人员密度较大、通风不良和清洁、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悉,市卫生监督所在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对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发放相关培训宣传资料100余份。同时,针对监督监测情况,对不同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发现可疑病症尽早采取措施,杜绝带病上岗;二是,游泳场所要加强卫生设施、水质的消毒,防止手足口病患者进入泳场;三是,对美容美发场所、旅店业要做好对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四是,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商场等公共场所重点保障通风设施、微小气候和空气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