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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房养老”为何争议四起?以房助老更合民意

发表于2013-09-30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按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此举引发媒体和舆论的热议甚至质疑。

发表于2013-09-30

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口结构转型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以房养老也只是一种养老方式的选择,探索多渠道适合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是业内外人士共识。

发表于2013-09-30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媒体和社会舆论对“以房养老”可行性展开热议。央视网近期一项调查表明,仅三成网民接受“以房养老”,大部分网友对此举持否定或观望态度。

发表于2013-09-30

  “以房养老”引热议

“以房养老”,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也被称为“倒按揭”。这一模式在国外较成熟,国内尚在起步阶段。《意见》发布后,网友持续热议,有支持者,也有业内人士对此模式成为政策和主导表示质疑。


发表于2013-09-30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锦棠认为,“以房养老”较适合子女有房,经济独立,且老人退休金充裕,不愁经济问题的家庭。但这毕竟是小众,目前还不宜大面积推广。这种政策更应作为养老制度过渡法或辅助法使用,我国目前主要养老方式还是应以家庭养老为主。

发表于2013-09-30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平表示,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地域差异,农村地区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辅助型“土地养老”,难以实现“以房养老”。

发表于2013-09-30

  该负责人表示,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试点,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

发表于2013-09-30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意见》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项,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27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一个子项目。因此,对《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

发表于2013-09-30

 多地试点效果欠佳

“以房养老”在我国提出已10年,曾在一些地方试点,效果并不理想。

2003年,“以房养老”理念最早被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引入国内。2007年11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以房自助养老”协议。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2012年4月,南京提出“以房养老”,但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模式仍停留在政策研讨阶段。直至前不久《意见》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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