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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办不出房产证 购房者索赔50万

发表于2013-10-31

   2011年,李老伯从一位上海客手中购买了一套园区的房子,并交付了25万元定金,然而直到交房时才得知,因为限购令的出台这套房拿不到房产证。李老伯觉得卖方违约,于是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违约金。直到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

2010年10月,上海商人王轶俊应朋友之邀来到苏州阳澄湖边,享受美味的蟹宴。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什么最赚钱?股票、、白银、房子,都说了一遍,最终大家得出结论赚钱又稳又快就是房产。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老板在饭后就带着秘书在苏州转了几圈,选了几个地段好的房子,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因为都是期房,只能等着明年交房。日子一天天过去,房价一天天地涨,王老板打算将房子提前出手,赚上一笔。由于公司生意好,他实在抽不开身,就全权委托公司的一个苏州籍员工帮他卖房子。

虽然王老板要卖的房子还没造好,由于地段好,他卖的价格也算公道,好多人都联系买房。这么多人当中,李老伯是最着急的,因为儿子打算结婚,这个小区离儿子单位又近,当天晚上约好时间,双方谈好价钱,李老伯当即交了25万定金,房子就这么卖出去了。

王老板美美地算了一笔账,这么一倒腾就赚了40多万,开心得嘴都合不拢。2011年底交房的时候,却从苏州传来了一个坏消息,原来早在2011年3月2日苏州限购令出台,这就意味着外地户籍的王老板所购买的房子拿不到房产证,当然他卖给李老伯的房子也是拿不到房产证的。李老伯得知这个消息,心急如焚,他觉得王老板违约,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50万元。而王老板也觉得冤枉,钱没赚到,手上却多了几套闲置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另一方面也埋怨销售人员没有及早告知此事,让他早做打算。

王老板觉得把定金25万退给李家,这事情就算了了,而李老伯觉得被耽误这么长时间,房价又涨了上去,让王老板补偿一下,也是情理中的事情,双方不肯妥协,李老伯就把王老板告到了法院。最终,在法官煞费苦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王老板再付6万元给李老伯作为补偿。

法官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是限购住房套数、限购人员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另外,房地产销售方也要加大对限购措施等调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门店显著位置标明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对员工加强管理和培训。房产有风险,需谨慎。

发表于2013-10-31

这是一道数学题

发表于2013-10-31
引用:别逼嗤在2013-10-31 10:08:06写道:
2楼

这是一道数学题

 嗯,数学

发表于2013-10-31

看晕了

发表于2013-10-31

李老伯赚了6万,鉴定完毕!

发表于2013-10-31

没房产证不行吗?

发表于2013-10-31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10-31 10:10:50写道:
6楼

没房产证不行吗?

 是啊,那这房子怎么办?

发表于2013-10-31

为啥不给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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