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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面对假离婚,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3-21

各地“新国五条”细则在3月底出台,但已拦不住各地涌现的抢房入市及离婚潮。专家感叹:“生命诚可贵,婚姻价更高,如为避税离,两眼泪汪汪!”

住宅限购以来,一些家庭为了腾购房名额而“假离婚”,但随着要征收二手房所得20%的个税,一些家庭也动起离婚的念头。不过,记者奇怪的是,细则未出台,房子还未卖,为啥就赶着去办离婚呢?到时候新政落地,要卖楼才离婚,离婚析产不需征个税,离婚一方再卖房,这才是“假离婚”的理性做法,现在赶在卖房和新政出台前去离婚,这些人是“二”还是真离婚?虽然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法律契约,但难免不受外界的干扰。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把因合法婚姻而购买的住房变成异性合租的房东房客关系,丈母娘“逼迫”女婿买房写女儿的名字,也不无道理。限购以及二手房个税新政,婚姻再次面临动荡威胁。此外,在网络流传甚广的房产税方案也有关于家庭持房的限制,如果一旦实施,相信离婚潮更加炙热。

中国人善于变通,遇障碍绕行,总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即使是面对神圣的婚姻,一旦有需要也是可以用来牺牲的,唯有家里那套房子以及房子衍生出来的价值是要紧紧抓住的。法律专家已多次提醒买卖双方,只要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真离婚,没有“假离婚”一说。对于那些为房子去匆忙排队离婚的人,他们心中必然是对另一半存有无限的信任,才愿意做出离婚的行为,事实上不少夫妻“假离婚”最后会演变成真离婚,再从离婚演变成争产官司。若是非要“假离婚”不可,请大家问一下自己,你是否100%无条件地相信对方?房子和婚姻,谁更牢靠?

发表于2013-03-21

装修神马的最耗费脑力和体力啦~~还有时间,等装好了吧,又觉得跟效果图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还得跟装修的师傅们讨价还价

发表于2013-03-21

~~~~~还好都过去了~~~~

发表于2013-03-21

此帖真乃装修神器也~~~~~~这厢谢过卤煮啦!

发表于2013-03-21

楼上冒充什么古人大神啊?!酸死了~~~

发表于2013-03-21

路过~~~~~

发表于2013-03-21

神人无数~~~~~~不过楼主费心收集的东西不错嘛,很有实用价值。

发表于2013-03-21

你只看到我的奔波,却没有看到我的成果。这里可以参观楼盘参与团购,可以享受独家折扣。你嘲笑我斤斤计较,吝啬如故,我可怜你挥金如土,伤财劳众。你可以轻视我的选择,我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我是搜房看房团,我为自己代言!

发表于2013-03-21

路过碰上好东东~~~~~收藏啦!答谢卤煮,撒花撒花~~~~~~~~~~

发表于2013-03-21

买房还未平息,装修又来侵袭~~~~~一连串的排山倒海啊~~~~~房奴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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